今创集团(6036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经 营管理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今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由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八)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