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