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