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00277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运作,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 有效性,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独立 董事担任的委员连任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