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内部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可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建议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