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液压(601100)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恒立液压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于 2025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 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10 点 00 分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目、会议召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