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002808)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5 号》)第六条 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余荣清作为时任董事长,张冬云作为董事会秘书, 未按照《监管指引第 5 号》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 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监管指引第 5 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恒久 公告编号:2025-052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