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2,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