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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