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原则和目的 第一条 本政策载有条文致力于确保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的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有意投资人士)可获得均衡及容易理解的本公司 资料,在知情情况下行使权利及加强股东、投资人士与本公司的沟通。 第二章 沟通方式 第四条 股东查询 (一)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 (二)股东如对名下持股有任何问题,应当向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 (三)股东可随时要求索取公司的公开资料。 第五条 公司通讯 (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本公司向股东传发的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 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下列文件:(a)董事会报告、 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 期摘要报告;(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派代表书。 (二)本公司的公司通讯以中、英双语编写(或如获许可,以单一语言),并按照香 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