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反舞弊、反洗钱及反贿赂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集团董事及本集团全体雇员在开展业务活动的过程中和履行其职责时 以诚信、符合商业道德及适当的方式行事,并严格遵守有关反舞弊、反洗钱和反贿赂 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第二章 反舞弊 第三条 「舞弊」在本政策中是指通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取某种形式的财 务或个人利益或使本集团及股东蒙受损失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侵吞、贿 赂、伪造、勒索、盗窃、串谋、挪用、盗用、虚假陈述、隐瞒重大事实及串通等。 第四条 本集团禁止董事及雇员从事舞弊行为,一般舞弊行为的例子如下(惟不 能尽录): (一) 通过欺骗或滥用职位或职权取得财务利益或任何其他利益; 反舞弊、反洗钱及反贿赂政策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宗旨及目的 第一条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 统称"本集团")以及本集团员工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商业诚信、廉洁守正、公平公 正,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 201 章)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政策。 5、未经授权,以本公司或附属企业的名义进行各项商业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