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臧翠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曹马涛、陈军泽、张建新 2025 年 9 月 19 日 1 、独立董事候选人臧翠翠女士具备《管理办法》和《规范运作》规定的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 立性等条件要求。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独立董事候选人臧翠翠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