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成员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以设副总经理,连同财 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二)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