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自行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