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 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 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第一条 为了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