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法例第571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