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