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 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