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ESG 管理办法 (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管理办法 (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环 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结合公司业务及市场运行情况,采 用国内国际ESG主流标准兼顾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 (试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 承担以及管治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与投资者、员工、合作伙伴、客户、社区组织、政 府及监管部门等。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