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 -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陈滨宏律师和张 书杰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参加了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 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的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1 3、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临时提案的提出、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审查和见 证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