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侨城A(000069)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OCTOCT(SZ:000069)2025-09-19 12:47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1 国枫律股字[2025]C0112 号 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