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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TIANSHAN BIOTIANSHAN BIO(SZ:300313)2025-09-19 13:17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管 理 制 度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