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人 管 理 制 度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对外报送信息前,经办部门及人员应履行审批程 序,填写《对外信息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董事会秘书审 核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