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9月)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行 为 规 范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逃 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