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 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 25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 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 虚假记载和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