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 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 5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