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工 作 制 度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新 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不存在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