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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王食品(0006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职责是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 事会批准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 1 - 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 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