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0006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西王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