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灵康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