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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航空(6038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JUNEYAOAIRJUNEYAOAIR(SH:603885)2025-09-22 10:00

(2025 年 9 月修订)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