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