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者公众中建立 公司的诚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