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 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