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力科技(300480)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GL TECHGL TECH(SZ:300480)2025-09-22 10:46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及社会 经济秩序,为规范上述人员的行为,确保其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其所签署的声明及承诺书,忠实履行职责,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 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不得侵占公司的财 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