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众股份(603037) -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CarthaneCarthane(SH:603037)2025-09-22 11:15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桥路 1591 号虹桥迎宾馆 34 号楼 电话:(8621) 68769686 传真:(8621) 58304009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