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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000066)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CGT GROUPCGT GROUP(SZ:000066)2025-09-22 11:4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 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 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第二条 董事议事通过董事会会议等形式进行。董事会 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可设副董事长协助董事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 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