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002580) - 《关联交易规则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规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公司与第三条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 机构控制而形成第三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