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依法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 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