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第四条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