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及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 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上海睿昂基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 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每届三年,并可在任期届 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