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 内容。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