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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3013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