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佛 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