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3007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 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