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 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 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股东为享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