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 5298-5488 传真:(86-21) 5298-5492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 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 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中国法律、法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晶科电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