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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矽电子(68836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FHECFHEC(SH:688362)2025-09-23 11:02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甬矽电子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本规 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董 事1人。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 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