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68836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甬矽电子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证券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