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68836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甬矽电子(宁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 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 重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 ...